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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电子科技集团信息化工程整体研究中心原分析师曾杰,因与女上司产生矛盾将对方杀死后肢解抛尸。一中院、高院两审确定其犯成心杀人罪后,近来遵循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履行死刑指令,一中院将罪犯曾杰验明正身,押赴刑场履行死刑。
曾杰本年38岁,北京人,硕士文化程度。法院查明,曾杰因工作中与单位女领导林某产生矛盾,遂起意杀戮林某。他事前租借了用于作案的房子,购买了绳子、电锯等作案工具。2009年3月9日20时许,曾杰将林某骗至租房处,对林某进行殴伤、绑缚,并用绳子猛勒林某的颈部,致林某机械性窒息兼并颅脑损害逝世。随后,曾杰将林某的尸身肢解,并将大部分尸块抛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北路96号对面水渠内。
据曾杰在公安机关侦办阶段供述,2008年年末,部分就没发他年终奖,他以为林某是成心在整他。之后便产生了杀死林某的主意,租房子,购买绳子、电锯,还有一个旅行箱。
他供述,3月9日作案后,还先后在3月9日晚上、3月10日早上、3月11日早上,用林某的手机给林某的爱人及他们单位的领导、搭档发过短信,宣称林某要去姑苏,“下周一或周五回来,手机没电、关机”等。
2010年10月18日,北京一中院通过开庭审理,以成心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曾杰死刑。一起补偿被害人家族各项经济损失合计55万余元。
一审判决后,被告人曾杰不服提出上诉,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,以为原判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,科罪正确,量刑恰当,审判程序合法,裁决驳回了曾杰的上诉,维持原判。新京报( 张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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